第151期:《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报》

学校召开党委(扩大)会议 专题学习贯彻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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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5月23日上午,学校在至诚楼111会议室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关于贯彻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若干意见》(浙委办发〔2017〕55号)、《中共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的实施意见》、《中共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修订)》和《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全体在校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各学院党总支书记(主持工作副书记)、院长参加会议。会议由党委副书记、校长姚奇富主持。

姚奇富组织学习了《关于贯彻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若干意见》精神。他指出,《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主要内涵,并对高校党委、行政议事决策制度以及协调运行机制、责任追究制度提出了具体要求,提供了高校党委把方向管全局、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依据和保障。

党委委员、副校长应晓清从文件实施背景、文件制订依据和思路及文件主要内容三个方面解读了《中共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的实施意见》。他指出,加强党对学校工作全面领导的根本保证是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党委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对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统战和群团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领导。

党委办公室解读了《中共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修订)》和《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重点解读了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及“三重一大”事项的议事(决策)范围和议事(决策)程序,强调了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议事规则酝酿并提交议题,进一步规范参会流程。

姚奇富在总结讲话中强调,集中学习的五个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学校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指出了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具体要求。全体干部要坚持与时俱进,自觉把及时学习上级文件精神视为工作中的常态,要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进一步细化文件要求;各部门和二级学院要结合工作实际,及时组织教职工开展专题学习;要学以致用,主动将学习成果融入每一项实际工作中,做到准确领会,严格执行。